浙江:统筹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三个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7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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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省审计厅进一步统筹全省审计机关加强与西部协作省份审计机关的对口合作,有效推动对扶贫协作地区、审计重点内容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实现全覆盖。

统筹落实协作地区审计全覆盖。浙江省对口协作地区包括吉林、四川、湖北、贵州四省80个县(市、区),涉及浙江省90多个县(市、区)审计机关。根据2018至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全覆盖要求,省审计厅牵头制订三年审计工作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每年统一编制全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项目计划,明确审计时间和对口审计地区,确保在三年内对每个对口协作地区审计不缺位。

统筹落实扶贫审计重点内容全覆盖。浙江省审计厅统一制订全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工作方案,将扶贫协作政策落实、资金拨付、项目落地及实施情况全部纳入审计范围,明确组织领导、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携手奔小康行动等六项重点内容,并根据当年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增加相应的审计内容,形成“6+X”审计专题,细化审计思路。同时,为深化落实审计署“两统筹”工作安排,省审计厅与对口协作的四省审计厅分别签订关于统筹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的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扶贫协作审计范围,确保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审计全覆盖,实现审计成果共享。

统筹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全覆盖。浙江省审计厅在当年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汇总全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地区和责任单位,提交省对口办和西部协作地区逐项整改落实,将整改情况纳入对口协作职能部门和各市县的考核内容,并与纪检等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整改合力。在推动点上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总结典型工作经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面上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体制机制,有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陈建军)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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