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审计工作“两统筹”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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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苏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统筹融合理念,把推进“两统筹”作为实现审计全覆盖、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和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的重要途径,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人少事多难题,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降压减负,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以制度为引领强力推进“两统筹”。及时成立“两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强化对全省“两统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省“两统筹”实施意见,明确在项目计划、资源调配、审计实施、成果运用、审计整改、数据分析、社会力量利用等7个重点环节抓好统筹,推动统筹理念向审计各领域延伸,建立“大统筹”机制。与审计署南京特派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江苏审计“两统筹”工作的意见》,建立年度通报、季度沟通、月度协调工作机制,目前已在禄口机场建设项目、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多个项目中实现“联合作战”。探索建立考评机制,在全省优秀项目评选中增设创新奖,从统筹措施、统筹成效等方面对各地选送的34个“两统筹”项目量化打分,进行单独评优,进一步树立鼓励统筹、激励创新的鲜明导向。

二是以计划为龙头强化审计项目统筹。抓任务统筹,打破以单个项目为主编制计划的做法,围绕审计全覆盖“一年一审”和“五年轮审”两项基本要求,通盘考虑围绕审计署安排的任务、法定职责履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以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线,积极谋划融合式、嵌入式、“1+N”审计项目,推动实现审人、审单位、审资金、审项目的有机融合。抓层级统筹,采用“两上两下”方式编制项目计划,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互联互动,在审计项目时间、内容、要求等方面充分衔接,推动实现一体化审计。抓时序统筹,近两年均从三季度开始超前谋划、及早安排,同时要求牵头处室提前编制统一组织项目审计工作方案、数据采集分析方案,与年度项目计划一并下达,确保市县审计机关尽早知悉计划、掌握要求,统筹安排本地年度审计工作。

三是以效能为导向强化组织方式统筹。按照一年对同一单位、地区尽可能只审一次的要求,对涉及同一个地区或单位的不同项目,做好在审计内容、审计时间上的统筹衔接,有效避免交叉重复审计。牵头处室提前编制融合审计任务清单,向负责实施的审计组明确目标重点、方法措施和结果报送时间等,有效提升融合审计效率。积极推广运用数字化审计模式,针对“两统筹”项目时间跨度大、涉及事项多的特点,集中数据分析骨干先行开展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大数据分析,充分发挥数据的“导航”和“定位”作用,有效实现精准审计。强化审计资源统筹,积极探索同类审计合并选聘长期中介服务人员方式,完善内审人员“以审代训”机制,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有效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四是以共用为抓手统筹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审计成果共享机制,统一组织项目结果,除报送上级审计机关外,还纳入各地“同级审”报告,有效提升审计成果利用率。加大审计成果归集整合力度,多维度挖掘审计成果深层次价值,加强对统一组织项目和同类型项目成果的综合分析,从制度机制层面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相关地区部门构建完善地方治理和内部管理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对涉及同一被审计单位不同审计项目的整改督查,明确牵头部门跟踪落实,异地交叉审计的结果,及时反馈给被审计地区审计机关,跟踪检查后续整改,并加以运用。加强对不同被审计单位同类问题的综合分析研究,分类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巡视巡察机构等机关单位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王新炎)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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