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天津市审计局以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目标,聚焦强化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和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总结提炼近年来审计实践形成的好经验,对一些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做法进行调整,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从抓基础、抓长远入手,要求定期更新完善审计对象库,按重点分类确定审计频次,全部审计对象五年轮审一遍,编制中长期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各类审计项目科学安排、统筹衔接、有序实施,明确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方式、研究论证和上报批准等工作程序。

《管理办法》完善了组织实施、复核审理、审计报告出具和审计结果发布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严格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不得擅自变更,牵头业务处做好本领域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综合业务处统筹安排好各级审计机关对同一被审计单位或事项的审计实施,避免交叉重复审计。

《管理办法》强化了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调整和进度管理,针对审计项目特点划分为ABC三类控制标准,规定了相应的审计人员组织方式、数量投入和时间上限,进一步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的刚性约束,审计绩效管理趋于科学化、制度化和精细化。(王允昌)

责任编辑:高天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