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以审促改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来源:河南省鹤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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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鹤壁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审计整改以审促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以审促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市审计整改以审促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审计整改以审促改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以审促改主体责任,形成“一盘棋”格局。二是健全审计整改以审促改督导检查机制。要求审计机关跟踪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以审促改实施情况,对未按期整改、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违纪违法、重大风险隐患、重大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屡查屡犯的单位和项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办。三是完善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和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与干部管理权限,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或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事项,加大查处力度,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审计机关。

《意见》要求,要建立审计整改以审促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的时间期限,报送审计整改以审促改结果报告和结果清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依法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以审促改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

《意见》强调,要强化审计整改以审促改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集体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要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追究, 对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向审计机关反馈的整改情况失实,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无故不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的,由市联席会议召集人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屡审屡犯、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由市联席会议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应当追究责任的事项,按规定提请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市联席会议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鹤审)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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