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进一步强化审计业务分级质量控制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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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行为,切实强化审计业务全链条管理,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修订完善了《沈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审计业务分级质量控制有效落实。

一是优化业务流程。《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组组长审核、业务处室复核、审理机构审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二次审理环节,由审理机构对业务处室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决议情况进行审理,进一步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二是加大审理力度。《办法》要求业务处室将审计项目提交审理时,要填写项目审理资料交接单,同时按要求提供审计报告以及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现场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项目资料,一方面强化了业务处室复核职能的落实,另一方面也确保审理机构能够对审计证据、审计记录以及审计程序等内容进行审理把关。

三是完善沟通机制。《办法》要求审理机构在审理过程中,要加强与审计组和业务处室的沟通,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机制,针对审理发现的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确保审理工作质量。(孟慧鹏)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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