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实推动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理论研究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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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考察调研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内蒙古先行先试的三项改革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作为审计署确定的全国5个试点单位之一,自2014年起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截至目前,已对5个地市级、5个副地市级和2个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实践的同时,大力开展审计方法创新和理论研究,取得了一些较有成效的研究成果。

一、充分调研分析,探索审计方法体系

2017年,自治区审计厅在审计试点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著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理论与实践初探》(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ISBN978-7-5119-2731-6),归纳总结了自治区重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内容、重点、方法,提出了审计评价依据和标准。

二、继续深化研究,编制审计操作指引

2018年,自治区审计厅全面系统梳理了八类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常见问题类型、定性和评价依据、审计步骤和方法,出版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常见问题定性与评价指南》(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ISBN978-7-5119-2785-9)。

三、坚持科技强审,创新大数据审计模式

2018年,自治区审计厅中标审计署2018至2019年度重点科研课题(课题编号:18SJ03003),提出了以草原、矿产、森林和水资源为例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全口径数据归集和分析方案。2019年底,组织编著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大数据审计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正式出版。

上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理论研究成果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支撑。(晋晓燕)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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