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三项举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4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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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响应审计署《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第一时间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将疫情专项审计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并通过三项举措,确保审计监督职能落实落细落到位。

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对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相关审计工作安排,结合宁波市实际,加强上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传达,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审计干部,切实提升审计干部对该项工作思想责任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新型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开展审计工作,为打好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打下政治思想基础。

聚焦审计重点、发挥审计合力效果。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使用、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银行贴息贷款资金发放、企业获取和使用情况等三方面内容作为当前阶段审计重点关注内容。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坚持践行审计“一盘棋”的理念,深化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整合全局力量,抽调了电子数据审计处、财政审计处等多个处室的业务骨干组成审计组。同时,与10家区县(市)审计局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审计工作过程中的沟通交流,一手抓审计覆盖“扩面”,一手抓聚焦重点精准发力。通过提升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有关资金物资能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质量安全保障。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以及具体细则,要求审计组在疫情防控专项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同时,抽调数据分析人员加入专项审计组,发挥大数据分析和信息技术等创新方式方法的优势,加强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的协调衔接,优化资源配置,缩短现场核查时间,提高数据分析的深度和精准度,使后期现场核查更有针对性。通过钉钉工作群、电话、视频会议等形式加强与省审计厅和区县(市)审计机关的信息交流,实现经验资源共享,也确保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在保护好审计人员健康的同时,做到监督到位但不“添乱”,减轻被审单位工作负担,使其能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中去。全市审计机关也将通过边审计、边整改、边促进的方式,积极支持配合好全市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刘丽峰 毕颖)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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