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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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围绕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吉林省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一是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意见》指出,加强审计整改,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现实需要。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抓好审计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二是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意见》明确,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既要解决具体问题,落实“当下改”举措,又要着眼长远发展,建立健全“长久立”机制;各级政府每年要专题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决议,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承担本行业审计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责任,对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审计机关要承担审计整改跟踪督导检查责任。

三是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意见》强调,审计机关要健全整改跟踪督导检查制度,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并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严防虚假整改;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反馈需协助执行的审计整改事项,各级巡视巡察机构要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健全整改结果公告机制,审计整改情况要依法公开。

四是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追责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典型案例。(杨志 徐仰辉)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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