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统筹推动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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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辽宁省审计厅日前制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要求、审计重点内容确定、上下联动统筹实施、审计能力建设等方面事项,为统筹推动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供了指导。

《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审计机关重要的政治责任。要在同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做好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梳理应纳入审计对象范围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情况,不断扩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覆盖面,实现应审尽审。

《指导意见》强调,要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以及资源环境专项审计等审计项目的统筹衔接,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模式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统筹调配全地区审计资源,发挥整体合力。

《指导意见》就如何根据县(市)、中心城区、乡镇、资源环境主管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不同职责范围和业务特点因地制宜确定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就上下级审计机关如何纵向联动做好数据分析和业务统筹指导以及审计能力建设提出要求。(于娜娜)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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