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抓严抓实特殊审计环境下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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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省各级审计机关迅速行动,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相关指导意见精神,切实抓好特殊审计环境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一、迅速传达部署,强化质量意识

省厅领导就贯彻落实审计署指导意见作出批示,要求厅法规审理处和各业务部门结合湖北疫情较重的实际,迅速制定审理关口前移、远程取证证据认定等工作措施,采取远程培训、纳入审计方案等形式,把文件精神落实到各工作环节。省厅及时转发文件,指导各地全面加强特殊环境下质量管理工作。各市县审计局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推动全员树牢质量意识,规范审计执法行为。黄石市局将指导意见要点刊印在《法治连线》上,及时向全市审计干部传达指导意见精神;十堰市局制定了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审计取证七要素的复核,完善在大数据核查审理中涉及违纪违法的审计取证要求;荆州市局新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细化业务管理,夯实制度基础。

二、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审计质效

在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基础上,加强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的协调衔接,因地制宜、灵活有效地开展工作,提升审计工作质效。省厅机关统筹力量组建数据分析团队,强化数据采集和标准化处理力度,提升分析精度。对大数据分析的结果和疑点,厅机关根据审计事项涉及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电话访谈、邮件传真、视频录像等方式开展取证,综合运用实地调查、委托、抽查、被审计单位自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尽量减少和缩短现场核查时间;襄阳市局成立了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数据采集和标准化专班,强化对全市84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电子数据分析,筛查疑点线索2000余条;咸宁市局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力量,采取内审机构自查和审计机关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孝感市局综合考量被审计单位情况,统筹运用送达审计、现场审计和远程审计三种方式开展审计。

三、坚持客观求实,审慎评判新情况新问题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坚决依法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履职严重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又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的应急处置事项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作出评判。省厅认真落实《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各审计局认真执行审慎评判20种情形,既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工作,又要保证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需要审慎评判的事项,坚持树立鼓励改革、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湖北省审计厅法规审理处)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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