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三个融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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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计项目实施工作,积极优化审计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综合考虑项目内容和审计时限,运用融合式审计模式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长江保护水污染防治、重点河流生态清淤工程等项目的审计工作,全面检查被审计地区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并督促将责任同步落实。

审计人员的融合。继续推动全市审计“一盘棋”的用人理念,抽调县区人员参与审计,确保人力资源充足。按照审计人员的专业特点和工作经验,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长江保护水污染防治、重点河流生态清淤工程三个项目的审计范围,将人员整体融合使用,划分为梳理政策文件、采集分析数据、核查问题疑点等多个审计工作小组,整体推进三个审计项目的工作进度。

审计技术的融合。积极促进审计业务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综合分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长江保护水污染防治、重点河流生态清淤工程等三个项目的审计目标和重点任务,统一开展大数据分析技术审前培训,点明信息技术运用重点环节,加大对审计项目内、外关联数据的比对分析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为现场核查预留充足时间,切实提高审计效率。

审计内容的融合。本次融合审计范围较广,涉及部门、单位较多,部分内容有交叉重叠,例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既属于重点河流生态清淤工程审计范围,也属于水污染防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范围。因此,该局在审前调查阶段,认真研究被审计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总体情况,结合审计方案关注重点,明确可融合推进的部分内容,要求审计人员最大限度扩大覆盖面,多角度分析问题,同步完成现场取证、核查工作,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

此外,该局还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组内部的衔接、沟通、共享交融机制,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安排进经济责任审计,避免同时对同一单位、同一事项、同一建设项目的重复审计,做到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完善。(杨道龙)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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