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阳区: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强化依法审计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来源: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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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国推行以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审计局加强审计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三项制度”实施工作,成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是健全执法制度。坚持把规范审计执法程序作为落实“三项制度”的有力抓手,对标国务院指导意见、省实施方案、市工作指引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深挖缺项和短板,有重点、分步骤建章立制、健全机制。制定审计执法服务指南,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按时规范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并动态调整。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目录,严格按照目录、程序和要求进行法制审核,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性。

三是推动制度落实。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清单信息,增强审计权力运行透明度。在日常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公布审计人员、审计内容、审计工作纪律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对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责的监督,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对立项、下发通知、制定方案、调查取证、编制底稿、完成报告、做出决定、移送处理、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运用规范文书进行记录和出具,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确保执法责任可追溯。审计项目按照“审计组长审核、科室负责人复核、综合科审理、业务会议审定”的四级模式进行审理,审查审计结果文书中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审计评价、审计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恰当,确保审计执法结果合法合规。(解明)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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