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四项措施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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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审计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效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四项有效措施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动态管理。通过对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审计对象底数,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将审计对象分为党委、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县区级政府部门单位六大类,梳理建立台账,补充完善各审计对象单位上次审计时间及审计年限等信息,定期更新信息,掌握动态变化。

转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方式。结合审计力量和干部监督要求统筹进行项目安排,由市委组织部直接下达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常规做法,转为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动商市委组织部初步拟定审计名单,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意见后,最终确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将审计监督与组织人事、干部监督贯通起来。

形成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设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确保效果”的原则,以任中审计为主、任期内轮审的方式,逐步调整审计周期与本届政府任期一致,原则上实现对审计对象5年轮审一遍,形成对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管辖对象单位审计全覆盖的规划。

加强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在审计项目安排上,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和“党政同责同审”的原则,对同一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一把手同时审计,对部门主管单位及其下属副处级单位同时审计,对经济责任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同时审计。在审计组织方式上,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相结合,采取上下联合、授权、委托审计等多种组织方式相结合,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增强审计监督效能。(黄文杰)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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