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动与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贯通协作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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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与审计监督贯通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审计监督职能定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全面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的贯通协作,初步建立了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互享的贯通协作机制,较好地整合了监督资源、增强了监督合力。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该厅党组认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强监督部门贯通协作,是确保监督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强化审计工作政治性、提高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也有着重要现实意义。该厅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通协作有关指示精神,站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政治高度,全力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工作。

二、强化制度推动,完善工作机制

2019年9月,联合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巡视办等单位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办与审计机关工作贯通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意见》等制度办法,对贯通协作联络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提请配合事项、督促问题整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有效开展贯通协作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该厅制定了《审计事项移送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文书撰写、内部审签流程等,切实保证贯通协作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信息互通,推动成果共享

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汇报,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每年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前,都充分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注重将纪检监察机关关注的重点监督事项纳入审计范围,提升审计计划的针对性、科学性。对审计发现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以《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有力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对统一组织审计项目中发现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以审计信息报送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及时提供相关问题明细清单,推动问题整改、追责问责。

四、强化配合协作,促进融合发展

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主动与省纪委监委和巡视办搞好配合协作。每年推荐多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审计人员配合参与纪检监察和巡视相关工作。对纪检监察机关商请的查询审计报告、调取档案资料等事项积极予以支持配合,为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审计支持。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督导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时提供相关清单,并督促抓好整改工作。

五、强化纪律监督,保障依法履职

主动配合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充分发挥纪律监督作用,以监督促履职,有力推动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采取参加党组会、检查相关资料等方式监督该厅“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督促厅党组科学决策、依法用权。抓住选人用人重点对象、节日期间关键时点、审计一线风险岗位开展全程监督。2019年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对省审计厅派出的89个审计组开展纪律作风检查,检查相关资料180余册,开展廉政谈话近450人(次)。加强日常纪律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加强对所在单位干部的纪律监督,促进规范行为、依法履职。

六、强化审计监督,发挥职能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审计职能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反腐倡廉和纪律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纪律监督融入审计理念创新,将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等纳入审计范围,不断加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坚持把纪律监督融入审计项目,将财经纪律监督融入政策落实到各类审计项目中,坚决揭露和查处虚报套取、损失浪费等问题。坚持把纪律监督融入专项治理,配合开展“作风建设重点制度落实情况”“公款私存清理”等多项专项检查治理和明察暗访活动,形成有效监督的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监督融入审计成果运用,推进审计结果与惩防体系、干部管理、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四个对接”,探索形成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及问责体系。(项健)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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