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全面推进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7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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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署工作部署和安排,辽宁省审计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面推进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要求全省审计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审计的重要性。组织全省审计机关572人参加审计署组织的专项审计视频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审计署工作方案精神。统筹研究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重点以及组织方式,提出具体要求,抓实抓细相关工作。第一时间将审计署工作要求和全省专项审计组织安排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均作出批示。

二、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审计厅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按照审计署专项审计办要求和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统筹指导专项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提出每月审计要点、确定抽审市县名单、汇总上报审计情况和报表、分解下发疑点线索并组织核查。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五统一”要求,由省审计厅各派出审计处实施对口市本级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并指导对口市审计机关做好县(市、区)专项审计工作;各市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交叉审、同级审等方式,实施市辖县(市、区)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确保年底前,对14个市本级、沈抚示范区和使用新增财政资金的所有县(市、区)实现现场审计全覆盖。

三是落实“两统筹”要求。强化项目统筹,结合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将本次专项审计和正在实施的全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非税收入情况审计调查等项目统筹衔接,实现审计成果共享。加强上下级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省审计厅及各市审计机关抽审市县原则上不与审计署沈阳特派办抽审地区重复,避免重复审计。

三、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每月定期与审计署沈阳特派办沟通联络,确定当月抽审市县名单,共享政策信息、审计数据等,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建立数据分析和研判机制,加大对相关资料和数据的综合研究和分析力度,结合审计署下发的数据疑点线索进行补充完善,提出具体落实措施,组织精准核实;深入了解各审计组审计情况,梳理存在问题,综合分析研判,确保定性处理标准一致。

目前,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正在对抽审的3个市本级、29个县(市、区)实施专项审计,初步摸清抽审地区新增财政资金总体规模和结构,了解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拨付情况和监控系统运行模式,为下一步深入开展专项审计奠定基础。(韦阳)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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