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强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7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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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靳素平主持召开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党组第28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并就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会议强调,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措施,抓好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督促整改。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使命意识,铆足一股劲,在围绕“四个促进”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维护财经秩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增强督促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督促被审计对象把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紧盯查出问题督查整改。要逐项排查、逐项核实,审计查出的所有问题各处室要明确指定专人,认真落实清单台账制度,盯住问题抓好督促整改工作。三是健全完善机制督促整改。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审计督促整改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实现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促进提高整改质量。四是抓实具体工作督促整改。审计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就是抓问题整改,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实具体工作,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在各类审计项目包括对财政、扶贫、生态、社保、经济责任、投资等审计中,要对审计查出的所有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健全跟踪检查和建账销号管理机制。二是要完善整改情况报告,要求被审计对象提供单项整改结果和整改详细清单作为附件,做到有据可查,有证可佐。三是要进行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主要是看整改措施是否真实、效果如何,对整改进展慢的督促制定有效措施,提高整改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不真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通报并提出严肃问责的建议。四是要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五是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原因的深入分析,努力从宏观角度、体制机制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强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张利彬)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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