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落实审计整改 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4日】
【来源:浙江省绍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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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绍兴市落实审计整改,出台“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相关政策,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今年上半年,绍兴市审计局在绍兴市柯桥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不到位,污染排放超标,影响空气质量。对此,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应及时摸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加大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该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出台了上述制度,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适用范围、实施区域及其他相关要求。

该项制度明确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与类型;划定了绍兴市市本级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三个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实施区域,并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高排放的挖掘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用区”内全时段禁止使用。如有发现违规使用,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处罚。(胡梦婕 丁浩)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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