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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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审计厅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审计署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开展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现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四川省审计厅高度重视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第一时间向省委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书面报告。成立了以厅长陶志伟任组长的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人员统一调配、工作定期汇报制度;下设专项审计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统筹组织。召开视频培训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陶志伟出席培训会并讲话,要求把专项审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完成好各项审计目标任务。印发《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审计重点内容、组织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与财政厅等省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全省新增财政资金规模及分配下达、直达监控系统运行等情况,收集资金文件下发全省审计机关,为市县摸清资金来源奠定基础。认真落实审计“两统筹”要求,加强与审计署专项审计办及成都特派办的工作对接,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新增财政资金审计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23个县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衔接,强化审计工作同推进、成果共享。目前,已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全面开展同级审,审计厅派出审计组采取“专项审”“结合审”方式,对成都市等4个市本级、成都市金牛区等25个县区进行上审下,初步掌握了各市县新增财政资金规模及分配下达情况,及时了解发现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下一步持续跟踪审计奠定基础。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效。实行对口联系制度,由财政审计处、政策跟踪审计处等5个处分别对口联系21个市(州),负责业务解答、收集审核汇总审计结果、开展现场审计等工作。增强审计权威性和公信力,以审计厅名义,给21个市(州)政府制发了审计通知书,全省审计机关持统一审计通知书开展审计,统一由审计厅和各市级审计机关征求意见和发出整改函,同级审不再直接出具审计结果。统一业务规范,印发审计业务动态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明确阶段性审计工作要点和专题;召开审计业务培训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就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解答,在规范业务行为的基础上努力提升专项审计工作质效。(四川省审计厅)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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