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出台水利系统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1日】
【来源:浙江省绍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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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绍兴市水利局落实审计整改,联合该市人社局、银保监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系统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近期,绍兴市审计局在绍兴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市存在工程建设保证金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局提出了完善包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内的保证金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审计建议。

绍兴市水利局立查立改,及时与绍兴市人社局、银保监分局联合出台《通知》,明确了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方式、统筹制度和缴存标准。

《通知》明确绍兴市对保证金缴存采用保函方式,保函可由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由缴存企业自主选择。《通知》规定实行“一地缴纳,全市通用”的统筹制度,在绍承接项目的施工企业均在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在各区、县(市)缴纳的予以退还。《通知》还划定了缴存标准,实行按水利资质等级分别缴存及差异化缴纳,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管理等诚信企业可免缴保证金不超过3年,对根治欠薪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被欠薪立案的企业,提高缴存比例。(章莉萍)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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