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建立六项协作机制 增强检审监督合力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0日】
【来源:重庆市云阳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重庆市云阳县检察院与县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六项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权益。

一是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县审计局、县检察院分别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科、检察五部为对口联系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对口联系,负责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

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双方明确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部署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每季度通报互涉的重大工作部署、政策执行及制度建设等情况,共享政策文件、法律规定等信息资源,相互抄送部门工作信息、年度工作要点、典型事例案例。

三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者由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导致资源环境与国有财产等遭受侵害或面临损害风险时,需要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及时向县检察院移送线索。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属于县审计职责范围内相关线索的,及时移送县审计局处理。

四是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审计项目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审计监督压力大、被审计对象不予配合等情形时,可以商请县检察院派员提供法律意见并受理符合公益诉讼监督条件的线索。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办案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县审计局派员提供审计专业支持。

五是建立联合专项行动机制。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围绕土地出让金、税收、财政补贴类国有财产流失,长江水体污染,自然资源破坏等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案件查处与监督,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六是建立人员交流和联合培训机制。双方互派业务骨挂职锻炼,互派人员授课,参加对方组织的岗位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互相学习借鉴。(邓美术)

责任编辑:高天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