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落实审计督促整改“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7日】
【来源: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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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长春市审计局推动审计整改跟踪督导检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跟踪督导检查责任,落实审计督促整改“最后一公里”。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制度》要求,审计整改跟踪督导检查工作实行“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审计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业务处长负责协调落实本处所有审结项目的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并对跟踪督导检查结果负总责;局班子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业务处审计整改工作调度情况,研究解决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强化调度,动态管理。《制度》要求,审计整改跟踪督导检查工作实行对账管理,按照审计报告整改时限到期后10日内、每年6月末前、每年11月末前三阶段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并及时更新整改台账;对没有按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责任处室要进一步跟进,制定推进整改的具体措施,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

三是规范标准,严格审核。《制度》要求,审计整改跟踪督导检查工作要准确把握整改重点和难点,就同类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要统一整改标准;对收到的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整改情况及相关证据要严格审核,使整改工作做到见人见账、有凭有据;对重要的整改事项要抽查核实,促进被审计单位真正整改、真实整改,确保整改情况真实可靠,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苏杭)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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