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江都区: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和保护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采纳审计建议,编制了《江都区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和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源地管理水平,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体系,确保全区饮用水源安全。

今年2月至4月,扬州市审计局对全市水污染防治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江都区未组织水利、生态环境、供水等部门建立饮用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制度。对此,审计建议江都区尽快出台饮用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制度。

江都区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出台上述《方案》。《方案》明确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和保护工作的七个重点。一是编制饮用水源地保障规划,对饮用水源地布局、周边产业设置、安全状况、建设保护范围、管理措施、调(输)水工程、水质监测、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合理安排。二是完善供水安全相关应急预案,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解除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危机。三是保障水源地标牌及隔离设施完好,及时维护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设置的相关水源地标志牌、一级保护区的物理隔离等设施。四是加强水源地水利工程维修与养护,强化日常巡查巡视,加强河岸、河床、河势监测与治理。五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区清理整治,推进水源地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行动,对已完成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的水源地实施“核查销号”制度,对尚未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水源地进行挂牌督办。六是做好水源地监测与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的监测工作,建立水源地监测信息共享和报告机制。七是落实水源地巡查工作制度,落实巡查责任、巡查人员、巡查制度和巡查方案,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做到每日巡查,二级和准保护区定期巡查并完善巡查台账记录。

《方案》还明确,成立江都区饮用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在完成水源地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健全水源地管理机制,实现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做到科学规范、应急处置有力、各项保障到位。(韩亚)

责任编辑:高天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