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审计助推提升全市公共交通建设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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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省苏州市交通局和市公交公司等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相继修订出台《苏州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与成本规制办法》和《苏州市区公交企业成本规制补贴二次分配办法》,在完善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规则、提升市民公共交通出行获得感、提高营运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三个方面采取多项重要措施,全方面提升苏州市公共交通建设。

2019年12月,苏州市审计局发布了《苏州市区公交运营补贴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指出苏州公交主要存在成本规制办法导向性不足、成本控制不严格、数据运维管理不到位和部分线路公交载客量较低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和完善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办法及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尽快出台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公交企业成本控制和公交运营数据管理,不断优化公交线路。市交通局及相关公交企业对此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规则。市交通局会同市财政局,对《苏州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与成本规制办法》和《苏州市区公交企业成本规制补贴二次分配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从修订内容来看,新修订的办法对规制成本和规制收入范围的界定更细化,标准设置更科学,成本规制资金二次分配工作更规范。新修订的办法加大了公交运营成本控制力度,要求公交企业采用集中采购等方式,提高燃料和能源采购议价能力。目前,经市区4家公交公司集中采购,天然气价格较之前下降了0.1元/立方。为控制公交运营里程增长,安全费、修理费等规制成本的计算方法引入了里程变动因素,充分考虑了公交行业劳动强度高、岗位吸引力有待加强等制约公交服务发展的瓶颈因素,对巡检安保人员给予了合理的经费保障。新修订的办法突出绩效导向,以激励公交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目标,增加公交公司绩效考核资金在总补贴资金中的比重,2020年绩效考核资金较以前年度增加约37%,同时在减少亏损、提升服务等四个方面设置二次分配系数,确保补贴资金分配更合理。

二是进一步提升了市民公共交通出行的获得感。2019年12月29日,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区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方案》,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起实现苏州5区(含工业园区)常规公交、轨道交通、有轨电车90分钟内换乘优惠;为方便老年人出行,取消了高龄卡和老年月票卡年度审验及10元保险费。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部分线路公交载客量较低的问题,公交公司对部分公交线路进行了优化,对2条客流量严重不足的线路实行了停运。同时,为更好地满足市民公交出行的个性化需求,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为市民安全出行提供更多选择,苏州公交试点开通了2条众筹定制公交专线,为区域内乘客提供精准高效的公交服务。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营运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审计建议,相关企业建立了有效的营运数据风险管理与反馈处理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对公交线路模型和车载设备程序设置进行了优化,对2018年以前投产的老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同时加大了信息技术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营运数据在线传输的准确率、准点率和成功率,为提升公交线路调度运行效率,保障市民出行数据在公交、轨交、电车三大系统内的实时无缝对接提供技术支撑。(严黎佳)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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