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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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委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意见》,调整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印发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加大对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协作配合。

调整后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等单位,联席会议在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召集人制,由审计委员办公室主任召集。议事规则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召集人、主要职责等,同时分别对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细化,主要包括参与年度审计计划项目的建议制定、参加审计进点会和结果反馈会、对审计中依法依规协助事项支持配合、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委会办公室等共性职责外,还突出各单位重点职责。纪委监委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审计移送问题调查处理;组织部重点突出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归入干部本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参考依据;财政局突出对审计发现财政管理问题的制度完善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人社局突出国有企事业单位薪酬管理;审计局突出全过程,即项目的计划提出、实施、结果报送、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等。(黄河)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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