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强化监督合力 审计与财政、国资监管部门建立沟通会商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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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按照重庆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重庆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于2020年9月分别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会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计划共商、信息互通、协助配合、整改联动、结果运用等方面强化协作,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财经秩序,合力加强国企国资监督管理。

《意见》提出,审计与财政、国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沟通会商,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沟通渠道,精准有效开展对财经法纪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和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和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维护国有资本安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意见》强调,加强工作沟通会商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问题导向,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及时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沟通会商工作,既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增强合力;加强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和责任追究,既着力解决当前财政管理、国企国资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着力推动完善制度解决相关共性问题。

《意见》要求,要建立计划共商、整改共促、结果共用等工作机制,就计划制定、审计实施、问题查证、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方面涉及的有关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会商,提高计划安排的科学性,合力督促相关问题边审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推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强化成果运用,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为保障沟通会商制度落到实处,《意见》明确,审计与财政、国资监管部门原则上每季度分别召开1次沟通会商会议,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分别确定1个内设机构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具体事宜,并加强对区县层面建立落实沟通会商制度的督促检查,推动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形成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胡杰权)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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