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审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来源:安徽省淮北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安徽省淮北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制定《淮北市审计局审计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规范事前公示。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对权力事项信息(含流程图)进行修订完善,明确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强化事中公示。在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时,着力打造阳光审计机关。审计进点时,公示审计事项、审计要求和举报电话;现场审计时,审计取证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并要求签字确认;出具报告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意见,力求客观公正。审计过程中,要求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被审计对象或行政相对人审计执法的依据、执法事由、审计纪律、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推动事后公示。对行政处罚情况及时通过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有序地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及整改结果均履行审批程序后,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透明度,提高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坚持审计执法全程记录。依据《国家审计准则》《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严格审计现场管理,细化项目过程管理,规范文字、音像等审计取证记录,对审计前期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归档等审计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注重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约束自由裁量权,推动文明审计。严格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连续多年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严把审计质量。2020年8月,对2019年度市局完成的56个审计项目、县区审计局财政、经济责任、政府投资3类16个审计项目,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档案管理要求,逐一检查评分,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市审计机关通报,对前十名予以表彰,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加大协审机构监管力度。加强社会购买服务质量控制,联合市建委定额站对协审机构实施不定期检查,并公开通报检查情况。

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设立职能机构。2014年末,市编委批准该局设立审理科,强化项目审理工作,并对其从机构到人员给予保障。完善审核制度。修订完善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细化审理内容、审理工作记录等规定,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所有审计项目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审计组长审核、业务部门复核、审理机构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四级审理模式;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组织专家集体审议,强化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防范审计风险。探索重大项目跟踪审理。近年来,按照省厅的要求,对一些重大审计项目或异地审计项目试行跟踪审理,将质量控制关口前移。如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执行及经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世行贷款项目审计等,均进行跟踪审理,发挥实质性的质量控制作用。(张晓旭)

责任编辑:高天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