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落实审计建议 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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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开展了沈阳市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发现的“组织管理、资金筹集、工程效果、工程合同”等方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增加施工和服务透明度、逐步落实管理服务主体、引入达标‘销号’制度”的审计建议。沈阳市房产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是开展“回头看”,对改造过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为使小区改造内容全部达到标准,沈阳市房产局按照“达标销号”的审计建议,组织对以往改造过的老旧小区开展“回头看”,对改造项目不全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从明年开始,将按照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进行分类改造。此外,将需要改造完善的老旧小区列入城建计划,预计到“十四五”期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是实施“群众看”,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和改造点位。沈阳市房产局充分采纳审计建议,自2021年起,将充分发挥居民的主导作用,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前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和改造点位,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放在首位,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同时对应改造类别,按照“谋划一批、生成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建立改造项目储备库。

三是实行“长久看”,提高后续管理能力。近日,沈阳市房产局按照审计建议,从建章立制入手,起草了《关于强化旧住宅区综合管理指导意见》,积极落实管理服务主体,确定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了对老旧小区的管理。目前,在全市3072个老旧小区中,均落实了管理服务主体,其中,保障型物业管理1507个,专业化物业管理45个,业主自治物业管理205个,社区服务中心926个,产权单位自管389个,落实率达到了100%。(何海龙)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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