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与内部审计协同联动 创造审计监督合力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来源:浙江省杭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日前,浙江省杭州市审计局与市公安局审计支队在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充分运用“审计模式协同联动、项目计划协同联动、成果运用协同联动”的方式,就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进行了全面探索与合作,从而实现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相互助力、共促互补,达到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

一是组织模式协同联动。围绕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审计计划、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整改督察的“五个统一”,一方面推进审计计划协同联动,在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即对审计支队项目计划提出建议,选择内审专题项目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协同开展;另一方面推进审计实施协同联动,在审计支队内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监督指导,在市审计局项目中,安排内审人员参与项目实施,统筹审计人力资源,取长补短,保证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二是项目实施协同联动。针对不同的审计内容和类型,选择其适合的协同联动模式。在围绕本级预算执行、政府购买、三公经费、项目资金等审计事项时,采用直接协同联动模式,由国家审计分析出疑点,将审计疑点交由公安审计支队进行核查落实;针对执法活动财物管理、下属企业业务活动等审计事项时,采用间接协同联动模式,市审计局指导监督、公安审计支队充分发挥业务特长,共同推动国家审计事项和内部审计项目融合实施。

三是成果运用协同联动。在内部审计结果真实可靠的情况下,国家审计充分利用内审成果,提高国家审计的工作效率,减少审计的重复性工作,高效完成审计工作并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同时,在被审计单位开展内部审计时,要求将国家审计实施的项目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审计方案进行重点审计,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本次审计项目中,杭州市审计局既做到了项目实施的高度协同联动,也实现了资源成果的高度共享,不仅加强了对内审工作的监督指导,也充分发挥了协同审计单位的技术力量和专业水平,形成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密切联系、分工合作的良好局面。(董永明 凌治华)

责任编辑:高天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