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运用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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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重新修订和编制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参考格式(试行)》《关于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议的通知(模板)》《审计情况反馈意见(模板)》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

新修订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参考格式(试行)》围绕责任,精准画像,更加注重实用性,聚焦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的重大决策事项内容,增加了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审计对象既有总体认识,又有精准画像。同时,让审计问题表述更贴近审计报告内容,通俗易懂又讲求实效,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提供重要参考。

经济责任审计反馈会议既是落实《规定》的要求,也是督促审计整改的措施。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聚焦问题、深入研究、落实整改,推动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能;审计与组织召开两部门审计结果反馈会议,与被审计领导干部面对面交流,落实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积极作用。(丁国强 屈效君 史海红)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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