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修订完善实施办法 推动政策跟踪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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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审计厅修订印发《广东省审计机关开展中央及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政策跟踪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修订后的《办法》共7章42条,对照2016年印发的《办法》,本次修订对政策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对象范围、工作方式、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增、补、调”,增加了要求、补充了内容、调整了表述,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审计署对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也是对近年来广东审计机关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工作的实践探索进行总结提炼。《办法》强化了以下5个方面:

一是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内容重点关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是强化改进审计管理和组织方式。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开展单独立项的政策跟踪审计项目的同时,在财政、金融、企业、民生、资源环境、投资、经济责任等各类审计中,均应关注中央及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结合型审计,实施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

三是强化“一盘棋”思想。政策跟踪审计项目根据任务来源分为署定专题、省定专题和市县自定专题,实行审计计划统一制定、审计专题统一实施、审计要点统一执行、审计成果统一反映、审计报告统一格式。结合当地实际,将政策跟踪审计专题分区域实施,减少基层工作压力,各市审计局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实施1个署定专题和1个厅定专题。同时强化省审计厅对全省政策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统筹,明确制度规范、更新完善政策库、起草工作方案、印发审计要点,汇总季度报告、加强与广办深办协调沟通等,并打破项目类型和处室界限,切实发挥好省厅各业务处室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四是强化质量控制。要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加强政策跟踪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复核审理、审计报告出具和审计结果发布等环节的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审计质量控制逐级负责制,相关审计结果文书应当经法规审理部门审理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五是强化审计整改。根据政策跟踪审计项目的特点,健全“点案例、批处理”的审计整改内生机制,从审计发现典型问题出发,推动被审计行业、区域单位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跟踪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与本级督查部门沟通协作,对拒不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等重要事项提请同级政府督查。(胡洁)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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