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立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5日】
【来源:贵州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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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推动省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近日,贵州省审计委员办公室出台《中共贵州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

根据督察督办制度,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省委、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省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工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察督办。

为提高督察督办实效,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着力优化督察督办机制,实行台账化管理、全过程跟踪督办机制,即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通过《重要工作专项督察督办单》提出具体交办内容、要求和反馈办理情况的时限,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并建立台账、专人盯办,通过日常提醒、调研走访、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推动形成任务交办、工作落实、督察督办、结果报告、办结销号的全流程工作闭环,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陈春节)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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