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审计检察发挥监督合力 加强公益诉讼领域协作配合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和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益诉讼领域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合作领域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和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合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是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分别确定一个部门处室作为对口联系部门,负责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

二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作为,或者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导致生态环境资源与国有财产等遭受侵害或面临损害风险时,依法依规向市检察院移送问题线索。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属于市审计局职责范围内相关线索的,及时移送市审计局。

三是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市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审计项目涉及利益复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审计监督压力大、被审计对象不予配合等情形时,可以商请市检察院提供法律咨询并受理符合公益诉讼监督条件的问题线索。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办案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市审计局提供审计专业支持。双方立足工作实际,围绕协作领域的突出问题,可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增强监督质效。

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检察院与市审计局轮流召集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判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部署相关工作。双方及时通报互涉的工作部署、制度建设等情况,共享政策文件、法律规定等信息资源,定期相互抄送年度工作要点、以及与协作领域相关的部门工作信息和典型事例等。(朱君)

责任编辑:种震宇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