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聚焦政府投资项目“三超”问题管控 助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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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项目“超标准、超概算、超工期”(以下简称三超)治理管控工作,并将其明确为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市审计局将政府投资项目的“三超”管控作为重要审计内容,构建“三位一体”审计模式,系统梳理体制性障碍,弥补制度性缺陷,推动投资领域深化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专项审计抓深,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效能

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实际总投资超千亿且严重超工期5个建设单位的8个建设项目开展审计调查。针对审计项目体量大、追溯时间长、审计时间紧的特点,抽调投资审计部门骨干人员共同开展审计调查,根据人员专业能力混合搭配编组,在对审计项目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采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方式,将专项审计调查与地铁项目和轨道交通集团经责审计统筹安排、统一实施,共揭示7大类23项问题。

二、经责审计兜底,切实筑牢“三超”管控底线

将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必审事项,聚焦基础设施、乡村建设、公路交通、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等工程,抓住项目规划、投资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环节,充分了解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情况,促进投资落地、提高投资绩效。在对某大学经济责任审计中,从建设规划、筹措资金和建设程序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推动解决新校区建设土地融资代建模式已无法执行,新的资金平衡方案尚未确定,建设资金无法落实,新校区建设缓慢的问题,为区域建设难题贡献“审计方案”。

三、紧盯制度漏洞,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梳理关键环节,分析“三超”问题成因,研究建立超概算审查机制,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天津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审查机制工作方案》,督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加强重大项目信息数据建设和共享,将严重超概算的政府投资项目在纳入审计计划后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严控政府投资项目“三超”。着力弥补制度性缺陷,完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项目招标登记环节,将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作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的前置要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前,加设必填项,彻底解决了政府投资项目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即开始施工招标的问题,推进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吴晓光)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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