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清河门区:以审计监督促进“河长制”新作为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来源: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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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审计局加大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力度,对本地区“河长制”执行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对重点河流水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摸底掌控,并促进其持续改善,推动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一是明确审计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对重点河流水域进行实地审计调查,根据中央、省、市下发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针和“河长制”政策要求,明确审计目标,并依此制定工作方案。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分解工作任务。依据方案,对审计组成员进行分工;对河长制工作责任执行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情况、各项制度规章制定完善情况、水资源和岸线管理情况、水污染防治情况、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门别类进行审计调查。

三是依法审计监督、开展绩效评估。通过实地审计调查,揭示河流水域保护和利用及“河长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客观地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对废物管理处置情况和环保项目的资金投入及推进情况如实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公平公正地评价评估“河长制”执行情况的效果与成绩。

下一步审计机关将持续开展监督,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新作为,推进阜新生态文明建设。(刘涛)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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