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推动干部管理持续从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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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干部职工更好履职尽责,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积极探索不胜任现职管理工作,通过制定相应制度,树立明确导向,为正确履职列出“负面清单”,教育引导广大审计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是重制度建设,搭建管理平台。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青岛市审计局不胜任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设立“不胜任工作人员池”。把“干部因履职不到位对审计中应该发现的重大问题没有发现”“审计程序不规范、执法不严格”等不胜任工作的15条情形纳入“负面清单”。对出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工作人员,按程序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进行管理,由相关部门帮助引导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学调训、导师帮教、实践锻炼等,进一步提高学习力、思想力、组织力和执行力。同时,在干部“出池”后加强跟踪管理,持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与纪律作风。

二是重制度衔接,突出结果运用。把不胜任现职管理制度与干部“三化一型”干部队伍建设、个人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在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年度考核结果使用办法、平时考核实施办法等规定中均予明确,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现实表现,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人员,将按程序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对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的公务员,管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超过两个管理期的,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三是重制度落实,强化教育管理。制度下发以来,该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处室(党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深入落实有关要求,对“负面清单”内容引以为戒,发挥提醒和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坚持从严管理干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机关纪律作风等情况经常性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关纪律要求的,作为扣分项纳入个人和处室年度考核。对发现存在“负面清单”有关情形的,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同时,严格落实《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置。(曲海翔)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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