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发挥审计与资源督察协同作用 全面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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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审计厅建立《青海省自然资源督察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旨在加强协作配合,互相予以技术、信息支持,促进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全面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协作机制》提出,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定期会商,形成配合协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双方共享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系统重点工作安排、重要资金安排、违法违规占用自然资源等重大生态问题线索及案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有关地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等突出问题情况;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集成和分析各类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信息数据等,供审计、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等工作使用;四是加强信息成果运用,省自然资源督察机构针对三条控制线划定和管控情况开展督察的有关成果移交省审计厅,并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提供省自然资源厅督察有关督察意见书、卫片执法检查等成果,省审计厅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地方自然资源管理不规范、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不到位、未按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纠正的情况,将作为审计评价的参考依据,打通审计、自然资源督察整改“最后一公里”。

《协作机制》的建立将推动形成监督有力、资源共享、衔接顺畅的大监督格局,发挥审计与资源督察协同作用,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郭光远)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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