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充分发挥监督服务职能助力深化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7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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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科技创新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对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放管服”相关要求,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优化审计理念,强化履职尽责,为服务科技创新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一、充分履职尽责,扎实开展科技领域审计。一是在每年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中将市科技局纳入必审对象;二是受托及时开展市科技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对科研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延伸审计科研院所和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单位,扩大审计覆盖面和频次、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近几年,武汉市审计局开展了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运营和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2017-2019年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审计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营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重点关注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完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情况、科技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改革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科技经费投入和有效使用情况等。

二、聚焦成果转化,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按照《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意见》精神,审计过程中,该局充分认识推进科技创新的极端重要性,精确把握科技创新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地提出审计建议,使顶层设计更加合理,有力推动科技创新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审计重点揭示了对项目补贴资金偏少和支持力度不够、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格、申报管理不规范和监督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完善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制度、细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和加强监管力度等合理化建议。相关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效解决资金撒胡椒面问题;制定《武汉市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等制度,对项目管理全流程操作进行规范和细化,加强管理。

三、落实容错机制,保障科技创新积极性。严格落实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宽容对待科技创新中的新生事物,保护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遵循科学发展规律,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上级尚无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创新工作中的无意过失,同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如对审计发现的2018年某科技公司不完全符合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条件获取财政支持的问题,给予了审慎包容处理意见。(郑玮玮)

责任编辑:欧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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