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市审计局启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07-12-5)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5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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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辽阳市审计局为创新审计机关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最近,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全体审计人员进一步加强机关的绩效管理和审计质量管理,推进效能建设的持续、健康开展。一是在审计局绩效管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使市直机关绩效评估有据可依。二是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健全岗位责任制,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和管理真空等问题。三是制定《辽阳市审计局科长(主任)问责办法》,对执行上级决策和部署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和事故等问题,由局党组启动问责程序,对科长(主任)问责。四是实行严格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推诿拖拉、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五是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考核,完善考核内容和标准,充实平衡记分卡内容,建立审计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提高绩效管理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意见》还对审计管理、审计质量、审计纪律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推动审计机关效能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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