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把揭露和查处经济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审计工作第一要务(07-12-10)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0日】
【来源: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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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以科学审计观为指导,加大揭露和查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坚持把揭露和查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把审计中能否揭露和查处经济违纪违法线索作为衡量审计成果好坏的重要标准,并把这一理念贯穿于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始终。据统计,近几年来,该市审计局已向司法纪检机关移交经济违纪违法线索16起,涉及金额2840万元,涉案人员22人,现已结案被纪检部门双规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人,司法机关处理1人。

    据悉,近年来该市审计机关发现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的经济案件主要有:某市劳动保障局虚拟下岗职工补助名单骗取财政补助资金设“小金库”案;某市人民法院有关人员挪用公款搞有偿储蓄谋取个人私利案;某城区检察院原法人超标准购买个人住宅案;某市公路收费站截留国家公路通行费收入案;某市热电厂财务人员销毁会计资料案;某报社公款广告回扣个人商业贿赂案;某县公安局私设“小金库”案;某市直机关有关人员虚开宾馆会议费发票套取现金案等等。

    该市审计局在揭露和查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中取得显著成效,源于不断增强揭露和查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责任,强化审计人员揭露和查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的意识,并不断探索揭露和查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的方法和措施,形成有利于揭露和查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机制。在具体作法上,该局实行“三抓”:一是抓准案件线索的重点问题反应迅速认真落实;二是抓住证明案件线索问题的关键资料保全证据依法论证;三是抓紧案件线索的相关人员据实调查弄清真相。具体措施上实行“三个优先”:一是对有揭露和查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的审计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优秀审计项目;二是对于发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个人优先推荐申报优秀先进个人;三是对有揭露和查处经济违纪违法案件的业务科室优先给予评先评优奖励。(陈 静 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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