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审计局:以人为本增活力 文明创建促发展(07-12-13)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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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从队伍建设入手,在规范管理上着力,以文明审计为目标,围绕审计职能发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机关的全面建设。2001年以来,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一、开展形象建设,打造精品团队,再添文明创建的新活力

    该局坚持不懈地把树立审计机关良好的外部形象,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每年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学习和形势教育活动,一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次系统的业务培训活动,一次先进事迹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内容有要求、效果有检查。通过学习教育,让大家找准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提高综合素质,促进整个审计队伍形象的提升。

    1、加强法制教育。该局不断开展以《审计法》、《审计准则》、《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审计工作中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各项审计规范和准则,包括从审计方案的制订、审计实施过程的操作、审计报告的编写,审计结论文书的草拟到审计决定的执行落实等,实行全程规范化管理。通过狠抓规范建设,审计人员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和运用审计法律法规,审计质量意识和规避审计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审计质量和审计水平等方面有了较大长进。

    2、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年底,该局用1个月左右时间,以审计业余学校为阵地,针对不同职务、不同岗位、不同年龄段,不同知识结构,分层次培训提高,鼓励干部职工开展学历教育,参加全国统一的职称资格考试。每年用于培训的经费达10万多元。为适应审计信息化需要,近五年来,投资上百万元,为审计人员配备台式、笔记本电脑近50台,建起了计算机中心,开通了局域网,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较好地适应了新形势发展要求。平时还利用每月的业务学习日,以召开局务会、小型研讨会、审计项目汇报会等方式,由局领导和业务骨干轮流主讲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通报、交流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今年,该局还试行了主审任职资格制度,实行经费向业务倾斜,明确了主审应享有的政治经济待遇,通过综合考评,选拔了一批年轻的业务骨干担任主审,有利于人才快速成长。干部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局干部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占70%,比4年前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中高级技术职称也由过去不足30%,增加到50%,全局一线审计人员中,能够独立担任主审人员比重由过去的不足20%上升到了近50%,“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和热情日渐浓厚,为开展审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3、抓好职业道德教育。该局坚持做到每半月开展一次党日活动,由每名党组成员分别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财经法律法规。每逢“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邀请老党员、老干部给干部职工上党课,讲党史,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近年来,该局结合县里组织开展的行风评议、党员先进性教育、机关干部作风整顿等活动,狠抓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审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荣辱观,开展做文明审计人,树审计行业新风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学习笔记500多篇,100多万字,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局里还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献爱心活动。每次活动,大家都踊跃参加。今年,在开展的“关爱生命无偿献血活动”中,局领导带头,共有14名志愿者献血4000毫升,充分体现了基层审计工作者的优良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此外,该局还把落实《审计机关文明礼仪公约》作为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做到抓经常、经常抓,树立审计干部崭新形象。在公示牌,楼道口等醒目位置,将《文明礼仪公约》张榜上墙,时时刻刻提醒审计干部职工对照公约规范检点自己的言行。定期对遵守公约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作为年底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责任制奖惩挂钩,充分调动审计干部职工遵守文明礼仪公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实施文明礼仪公约,审计干部养成了良好的文明习惯,讲粗话、讲大话、讲过头话的少了,盛气凌人的行为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摆事实,讲道理,耐心说服的事多了,赢得了较好的赞誉。近5年来,全局受县及县以上表彰达110人次,审计机关在县“四大家”和社会各界组织的对县直部门工作形象、工作作风、工作成果的考核和测评中,群众满意度都达到100%,居全县各机关和部门之首。

    二、加强制度建设,督促责任落实,筑牢审计工作的生命线

    该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学习会议制度、工作考勤制度、机关管理制度、质量考评制度等,特别是针对审计工作的职业特点,制定了审计“十不准”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所有制度与审计法律法规一并装订成册,印发干部职工,并将责任制的落实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一抓责任制任务分解。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配合抓,股室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局长同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同股长,层层签定责任状,形成廉政建设网络,从源头上杜绝不廉洁行为发生。
 
    二抓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多年来,该局制定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如审计组在发送审计通知书时,向被审计单位附送《廉政监督卡》、《双向承诺书》、《审计“十不准”规定》,使审计组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组长实行“一岗双责”,既要对审计质量负责,只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和各项审计程序。领导和局纪检组随时到审计现场,对审计组的廉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审计项目完结后,要求审计组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并汇总上报局里备案。由纪检组、法规股定期回访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回收《廉政监督卡》,对审计组的廉政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十不准”规定落到实处。
 
    三抓责任制的目标考核。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对自身清正廉洁,认真履行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优异的审计人员予以表彰,并作为晋级、提拔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五年来,局党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结果,提拔了7名年轻干部。由于责任制落实到位,审计人员廉政意识不断增强,拒收礼金、贵重礼品、宴请达30多人次,全局无1例违反廉政纪律的现象。

    三、实施效能建设,搞好“审创”结合,推动审计事业的持续发展

    该局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开展审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用文明创建促进审计工作,审计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服务决策的功效日益凸显。如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上,该局从实行单纯的查处纠编向问责问效转变,在把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上,着重对制度上,体制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宏观分析,提出审计建议,供县政府决策。根据审计情况,县政府陆续出台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等文件10多个。如:《公安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公安县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公安县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公安县会议管理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制度、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审计成果得到充分运用。近几年来,该局以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突破口,注重加强对拥有资金分配权、管理权、使用权部门的审计监督,尤其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决策和职务消费等情况的监督,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19项,涉及领导干部141人次,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金额5419万元。县委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实行“警示教育与组织调处”同步配套,对实绩突出的干部提拔重用,对表现平庸的干部进行免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干部、降职撤职,社会反响很好。近几年来,县委依据审计结论提拔重用10人,平调90人,免职65人;县纪委依靠审计结论约谈双规38人,撤职9人,县检察院根据审计线索查处案件3起,判刑5人,县委组织部运用审计结果诫免谈话16人。

    三是查处大要案,打击经济犯罪作用初见成效。近几年来,该局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把治理商业贿赂、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作为重要职责,当好经济卫士。如该局与县纪委联手查处的县房管局私设帐外帐和“小金库”,压价变卖国有资产、滥发补助、游山玩水、贪污私分、公款吃喝、隐匿和毁灭证据、偷逃税款等违法违纪问题资金1800万元一案,县纪委和司法机关对这起涉案的21人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又如该局查出县人防办3名工作人员挪用人防专项资金30多万元,大肆挥霍这一情况,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纪委、监察调查处理此事,给予该办负责人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销职务的处分,还相继制发了一系列文件,作出了具体规定,堵住一切可能的漏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近5年来,该局经济秩序有了很大好转,“小金库”基本杜绝,奢侈之风销声匿迹。

    四是审计整改力度加大。该局坚持对当年所实施的审计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办,要求被审单位对照整改内容和审计建议,明确整改时间,拿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近几年,除极少数部门没有整改到位外,绝大多数部门态度诚恳,整改积极,整改措施具体;效果明显,审计结论落实率达到100%,整改到位率达到了85%以上。(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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