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召开专题会议确保审计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8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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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广安市专门召开有各区市县政府及50余个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部分财务人员近100余人参加的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在市审计局通报了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庭继岗就审计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从全局的高度重视审计审改,关心支持审计整改工作;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树立依法理财、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的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杜绝和纠正各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审计机关要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要积极开展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的执行审计决定情况、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及时将审计整改情况向市政府汇报,每年都要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审计结果落实情况。同时,审计机关要逐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审计整改的情况也要进行通报。

    三是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促进审计整改的落实。财政、监察、税务等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形成合力,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实处。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改进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已经整改了的单位,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纠正一个问题,堵住一类漏洞。正在整改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抓紧整改。没有整改落实的单位,要落实主要领导责任,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凡是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必须无条件地逐一整改,该调账的必须尽快按财经法规调账;该完善制度的,必须尽快组织研究,建立科学、合法、可行的管理内控制度;涉及欠缴、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税金的,必须尽快依法补缴;涉及经济处罚和纪律责任追究的,必须自觉履行法定责任。组织、人事、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要更加密切配合,督促抓好审计报告所涉单位、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级督查办要抓好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市政府办、市审计局要及时汇总,并以政府名义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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