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西区明确2008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标、重点及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3日】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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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西区召开了六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明确了2008年河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监督机制。

        明确工作目标。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明确指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2008年河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河西发展为第一要务,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防范风险”的原则,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服务。

        明确审计重点。审计对象突出重点。按照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管理层次较多、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资金规模划分将全区60个审计对象分为4类。自2008年起对一、二类单位28户实行两年必审,三、四类单位32户三年审一轮。审计内容突出重点。结合2008年被审计对象特点突出六个重点:一是突出对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情况,审查二者的一致性,如有大的差别,分析原因;二是突出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的审查,审查有无损失浪费情况;三是重要经济事项的审查,具体审查决策机制的健全性,决策内容的正确性,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决策实施的有效性,决策结果的效益性;四是突出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效果的审查,有无失控点,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而发生违纪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等;五是突出对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纪方面的审查,审查有无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有无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现象。六是对教育、卫生、街道不同性质的系统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结合审前调查抓住不同的重点,确定审计内容。

        强化监督机制。稳步推行审前公告会议制度。2008 年初,由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主持召开经济责任审前公告会议。会议由区委组织部长主持。按照《河西区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规定要求,抓好被审计对象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及自查报告承诺制度,并将被审计对象自查报告放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通报上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明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内容。由组织部长对即将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进行审前集体谈话和廉政谈话。达到警示教育,防患未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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