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审计局积极为构建全市廉政工作体系提供审计服务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7日】
【来源:四川省广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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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四川省广安市审计局在构建全市廉政工作体系工作中,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优势,着力“三个强化”,力推“四大举措”,积极为构建全市廉政工作体系提供审计服务。

    一是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围绕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审计程序和审计准则,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坚持“三同步”的基础上,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规范,完善运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审计质量,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服务。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单位的审计。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加大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财经领域内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纪问题,严查深挖“小金库”。对于掌握财政资金多、拥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权、收费权和下伸单位较多的部门单位坚持年年审或隔年审,促使其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合理有效地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以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安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不断拓展审计领域,每年拟安排1-2个党群工作部门及事业单位进行审计,逐步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审计,认真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精神,逐步在大型建设项目或者隐蔽工程较多的项目中推行全程跟踪审计模式,整合国家审计、社会中介专业审计资源,集中优势兵力进行审计,揭露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巧立名目、高套定额等虚增工程造价行为。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坚持把党政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审计工作范围,大力开展专项资金审计,进一步简化审计程序,不断拓宽专项资金审计监督面,注意发现和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大力查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深刻揭露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为党政决策提供有深度、有价值的参考依据,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提高。

    为了把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该局力推“四大举措”,以确保审计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积极开展审前公示制。以打造“阳光审计”为目标,积极开展审前公示并形成制度。及时主动将审计组人员组成、审计时间、审计内容、审计纪律、举报电话等在被审计单位办公区域显著地方进行书面公示,自觉履行告知义务,接受群众的反映和监督。

    二是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针对社会密切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开展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审计的透明度和知名度,扩大审计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坚持以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积极探索效益审计,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滞留闲置、损失浪费等违规行为,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分析影响效益的因素,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促进影响宏观经济效益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整改,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四是注重发现大要案线索。坚持把查处严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和经济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敢于逗硬碰硬,依法审计、依法处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审计中所发现的大要案线索及违法犯罪案件,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形成廉政反腐体系整体合力。(黎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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