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县委书记亲自督办政协提案 要求充分利用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4日】
【来源:重庆市巫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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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的政协巫山县笫八届二次全会上,县政协委员毛勇针对近年来审计工作中,部分被审计单位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不密切,以及审计机关跟踪督促措施乏力,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影响审计工作成效发挥等问题,提出《充分利用审计结果,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提案。该提案被列为巫山县政协2008年第1号提案,由县委书记管洪亲自督办。提案的内容为:

    一、进一步加大审计决定执行的督办力度。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运用行政管理权强力约束政府所属部门及乡镇,摆正位置,接受监督,不折不扣地执行审计决定。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要及时启动行政效能监察,实施行政问责制。对已造成不可逆转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在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纪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帮助整改。

    二、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尊重审计结果,并将其运用到干部提拔任用及日常管理中,对审计发现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绝不提拔重用,对有违规行为的人员要加强教育,督促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对审计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调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处;财政部门要采取包括冻结拨款、削减预算在内的强硬手段,配合审计机关执行审计决定,对屡次违规的单位要实行重点监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三、加大审计决定执行的跟踪监督力度。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和个人,审计机关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运用综合手段和措施,督促审计决定执行到位。同时,要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带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出审计建议,防微杜渐,举一反三,遏制违规、违法行为的漫延。

    四、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力度。一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增强执纪执法的自觉性;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项目投资、招投标、部门财务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增强“免疫力”;三是强化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建设,真正把调研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民主讨论、慎重决策等环节落到实处,把“一把手”、“一支笔”置于严格的制度监督之下和规范的程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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