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侯马:审计发现问题集体审定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1日】
【来源:山西省侯马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山西省侯马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拓宽审计思路,改进审计方法,逐步完善审计发现问题集体审定制,进一步实现查处分离,收到良好审计执法效果。

    一是将审计权与处理权细化、分离。该局规定,一线审计组只有审计检查权,只负责对被审计事项进行审计,不考虑处理处罚及其执行情况,不必为防止审计决定难执行而不愿触及深层次的问题,提出审计报告后,即任务完成。审计处理处罚权,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法规股、督查员、办公室主任、审计组组长组成,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审定后。

    二是强化审计问题集体审定制。在审计小组对审计事项提出审计报告后,提交局业务会议进行集体审定,严格按照审计项目控制办法规定,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定性,统一处理,对特殊事项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后进行认定,避免了以往出现的审计报告多次复核不过关情况的发生,提高了审计效率和质量,加强了审计执法效果。

    三是完善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该局加大对审计执法过程的全方位监督,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出台《侯马市审计责任追究办法》,对审计中出现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私自放水,人情审计等情况的发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一线审计人员的执法行为,确保审细、审透、审深、审全。

    通过进一步完善审计发现问题集体审定制度,侯马市审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有力震慑了违纪违法犯罪分子,打击了腐败行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审计形象,为侯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高文郎)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