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审计局强化五项制度力促“阳光审计”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7日】
【来源: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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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为推进审务公开,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五项制度,保证审计程序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强化信息交流制度。该局通过京山政府网的建立,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邮箱、商密网和固定电话等接收平台,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向审计部门反映的重要情况、热点难点问题和意见建议,实现群众不出门、不见面、不上访便可反映和解决问题,从信息发布和意见反馈两个方面为“阳光审计”搭建互动交流平台。

    二是强化审计公示制度。该局要求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时在其醒目位置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公开审计内容、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工作纪律、审计组成员名单以及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联系方式,多渠道搜集审计线索,加大对审计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

    三是强化公开承诺制度。该局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和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依法审计,文明执法,廉洁从审,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执法的监督,聘请县人大、政协委员进行督查;同时设立行风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核查,对违纪行为将严肃认真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向投诉者回复。

    四是强化审计巡查制度。该局纪检组不定期对审计工作现场实行巡察,通过明察暗访、走访调查、重点抽查等形式,获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了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以及依法审计、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在巡查中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和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及时向相关业务股室反馈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改正。

    五是强化结果公告制度。该局通过发放问卷、上门调查等形式开展社会调查,了解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期盼、要求、意见、建议,通过调查不断改进工作,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将人民群众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赵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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