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市审计局狠抓督办 力促机关效能建设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8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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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狠抓督办通报,力求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团结和谐的审计机关。

    一是建立督办通报制度。规定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通报上月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好的做法及整改结果,讨论研究下月要督办的事项。督查人员要随时到项目单位走访、到各科室(所)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局领导宏观决策服务。一般情况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重大事项一事一督办,随时通报。

    二是成立督查督办专班。为保证督办通报不走过场,增强审计干部的工作紧迫感和责任心,组织专人成立了督查督办专班,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项审计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组织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要发出督查督办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建立督查督办台账。将各科室(所)全年工作任务汇表成册,对机关科室(局)和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督查督办情况详细记录,建立督查督办台账。把督查督办结果,作为科室(局)年终评优评先和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及责任追究的依据,促进机关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陈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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