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连续六年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领导”追责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3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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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以来,湖北省十堰市连续六年利用审计成果,对查出的“问题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

    一是公开通报。全市每年召开县级干部大会,通报上年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对违规问题比较多,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还选择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分项目进行公告,选择一些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的典型案件在媒体上曝光,

    二是诫勉谈话。该市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审计情况报告,并根据违纪违规问题的性质和情节程度,确定不同的导层次与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6年来,对单位设立“小金库”及存在其它问题的40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市领导对其全部进行了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三是移交查处。该市审计机关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隐瞒、不私自消化,按照有关予规定和程序,及时移交处理。2002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根据审计成果,依法追究了33名领导干部的责任。(孙翠萍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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