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查表明:洪湖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运行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2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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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份以来,湖北省洪湖市审计局对全市117所农村中小学中11个学区核算点共计46所中小学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表明:2007年该市实行农村教育改革新机制以来,深受学生家长好评,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改革成效明显。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基本得到保障。新机制政策运行后,该市共安排义务教育资金19457.58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5051.03万元,当地财政安排13999.29万元,财政投入占义务教育的比重从改革前的73.04%上升到97.91%,中央、省财政投入所占比重由6.60%上升到25.96%,学校运转经费得到了根本保障,可用财力显著提高。

    二是教育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过去,农村中小学运转经费主要靠收取杂费。实施新机制以来,绝大部分学校除了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住宿生住宿费外,其他方面都是“零收费”,“零投诉”,学校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大大提升。

    三是农村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得到提高。新机制运行以来,陆续免除了学杂费和课本费,并明令禁止学校除收取作业本费、适当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累计受惠学生达11万, 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村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得到提高。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普通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由改革前的99.1%提高到99.5%,这在该市尚属首次。

    四是教学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新机制实施前,学校收取的学杂费大部分要用于老师的津补贴,实际用于学校运转的经费很少。改革后明确确定新机制配套经费必须用于学校公用支出,不得挤占、挪用,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运转水平明显提高。一年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3664万元,较改革前增长18%,生均标准提高43元,共更新课桌椅3600套,购买学生用床1800张,购买图书15000册,购置教学仪器和其他设备365台。校舍维修改造建立了长效机制,改造资金有了稳定可靠的来源,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成为地方政府一项极其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校舍维修长效机制的确立,大大消除了校舍安全隐患,全年共投入校舍维修改造资金799万元,维修改造校舍面积2508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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