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州政府对照审计结果切实抓整改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8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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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青海省海北州政府根据省审计厅对州2006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责成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

     健全制度。该州及时印发了《海北州州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海北州四大班子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和《海北州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海北州州本级车辆管理办法》,促进了本级部门预算、经费、车辆管理的规范化。

    完善预算编制方法。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定员定额标准,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和近几年定额执行情况,调整现有定额标准,完善定员定额管理体系,使之更加科学规范;积极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工作,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数据库的建立,摸清家底,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国有资产,逐步解决各部门公共资源占用不平衡的问题;进一步推进预算外收支管理改革,规范预算外收入使用范围。

     规范“收支两条线”工作。一是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制度。二是结合国库单一帐户制度改革,加大对非税收入汇缴过渡户的清理工作,整顿和规范银行帐户管理。三是凡是设计上下分成的所有非税收入的上缴下拨业务,要全部通过各级国库或财政专户运作。四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与其他财政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务,一同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并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科学定员定额,统筹安排财政支出,严格加强监督管理,使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综合财政预算。

    严肃财经纪律。该州财政局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督促财政内部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等各项改革,加强部门综合预算、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单位会计管理。落实了对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资产配置、接待费、会议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任务,以保障财政财务工作稳定、健康发展。计划拟定和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资产配置、接待费、会议费、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监督检查等办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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